数字经济

 
 
 
数字资产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关于数字资产概念的解读
 
 前言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5G网络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传统的生产要素、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商业模式、产业结构和市场格局等正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以实物资产为生产要素的传统经济模式正被计算机信息技术用一系列可程序设计的二进制代码生产转变为可以度量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数字化代码这种具有价值属性的数字资产为主要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模式所取代,数字资产价值被区块链加密算法重置,以现行市价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价值尺度以及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重新计算其价值制定其交换价格,通过计算机的数字化技术手段映像传递到(与传统经济的线下市场完全不同的)线上数字空间(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供消费/投资者进行交易流转这种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颠覆传统经济模式的产业结构性大变革,打破了传统产业基于技术壁垒构筑起来的纵向封闭的信息隔离和信息垄断的边界,打造了数字资产交易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云端共享、节点管理、加密算法等技术共建、共创、共享形成的一个去中心化、去信任、集体维护的分布式业务体系和智能化价值创造体系促进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提高了经济建设的效率和生产力,推动了经济增长和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

 

一,数字资产

     1、数字资产的定义

  数字资产:就是资产的数字化,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一种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具有价值属性的有形具有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现实世界里的房地产、汽车、设备等可以变现的以固定或可以计量和变动确定金额的货币性资产)和无形(没有实物形态存在的如发明创造、软著、专利设计、商标等难以计量和变动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的有效资源,通过计算机技术用一系列可程序设计的二进制代码转变为可以度量的由01构成的标签化数字,建立起与资源相对应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数字化(代码)模型(这个数字代码可以理解成数字资产)并基于区块链技术储存,形成真是有效,不可篡改的数据链形态的数字信用凭证,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而产生经济效益的,并以生产过程中(如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原始资产的价值评估、企业或个人资产的财务审计、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机制进行的法律认定和数字化技术开发等)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其价值制定其价格,通过计算机的数字化技术手段映像到数字空间并在线传送给消费者进行交易流转的非货币性资产;

       2、数字资产的特点:

 数字化资产即非数字资产以数字化形式的呈现,传统金融体系中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不是数字化后的资产,而是资产的数字化表达。数字化资产不仅要求资产以数字形式呈现,还需要将资产所包含的信息、资产的交易模式设计以及如何适应权属关系的变化考虑在内。非原生数字资产的生成和构建步骤也可以看作是从资产数字化到数字资产化的过程,资产数字化是企业借助已有资产,对资产进行归纳汇集的过程。

主要表现为:资产形态虚拟化,生产过程无形化,销售过程网络化,收益模式自由化,它具有有形资产的特征,也具有无形资产的性质,但同时它既不同于有形资产,又不同于无形资产的具有价值特性的有用资源;

      (1)、数字资产的实质只是一段代码,可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程序设计,在进行数字资产交换时,不过是代码间的交换。在区块链中只需根据交易规则编写出对应的智能合约,程序就可以自主实现点对点的,百分百去除中介的,无需人为处理的智能交易。

      (2)、数字资产是在分布式的区块链账本中记录的资产,不像是在政府部门登记的股权、在房产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这种实实在在的所有权,数字资产在权属确认方面还没有定论。

      (3)、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愈发成熟,数字技术的应用扩展,传统的实体资产也正在持续地向数字化方向发展,从而使数字资产这一概念正不断扩张到其它领域,包括文化、金融等似乎已具备了向数字资产转化的条件。虽然区块链技术还不完善,但其在多领域都显示出它的巨大潜能,在资产数字化方面更是“量身定制”版的技术。

       3、数字资产的价值认定:

 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有用性效用、能够公正且适当反映商品、服务或金钱等值的总额,即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的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数字资产如果按传统的会计分类方法为基础进行评估无法真实反映数字化资产的价值,但评估学所指的价值是内涵的经济价值,因此,评估机构在对数字化资产进行价值界定时应努力把握这种价值特点,具体而言就是要根据不同评估目的,准确分析特定价值类型下数字化产品的重置成本、现行市价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以此价值尺度做出适当的交换价格。

       4、数字资产及交易模式:

 传统资产交易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协议转让、拍卖和招投标以及资产证券化即股票交易等方式。这些方式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被广泛应用于各种资产交易中。

 协议转让是指产权的转让由交易双方通过洽谈、协商以签订交易协议,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转移产权的交易方式。这种方式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尤为常见,因其操作简便,能够快速达成交易。

 拍卖则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主要以价格因素决定交易价值的资产。

 招投标适用于有多名受让意向者的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选出最优标者成交,这种方式更加规则化和透明化,能够平衡价格因素与非价格因素

 证券资产交易(股票)和数字资产交易,也是一种全新的资产交易模式;

 证券资产(股票)流转交易模式指的是资产流转方(项目方)将其资产以不高于原值50%的价格在流转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并约定违约责任、履约责任,以达到其融资目的;资产认购方(投资方)通过流转交易平台以联合购买的形式认购资产流转方资产产权权益,获得预期投资收益。银行负责流转资金的代收、代转、代分配。实现双方无风险有效对接。

数字资产的交易模式: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资产(有形或无形)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通过数字资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约定违约责任、履约责任,以达到其融资目的;数字资产认购方(投资方)通过交易所以竞价的形式认购资产流转方资产产权权益,获得预期投资收益,实现双方无风险有效对接。

       数字化转型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数字资产作为一种新型资产类别逐渐在投资领域崭露头角,成为全新投资时代的领航者;

       设立交易平台:

 数字资产交易需要由专业机构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我们称之为:数字资产交易市场),通常采用公司、信托或合伙形式,通过一系列专业手段设计交易结构和规则搭建一个由发行人出售的数字化资产来筹集资金,再由投资人购买的交易平台,旨在降低了数字化的成本,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而且通过风险隔离降低了数字资产交易中的风险。

 资产流转交易平台经营宗旨:通过商业资产流转交易的经纪平台,为项目方的资产权益流转交易提供服务;为投资方的投资收益提供保障;为资本与资产的对接构筑一座互惠互利的经济桥梁。

二、虚拟资产:

1)、 虚拟资产的定义:

     虚拟资产:是指企业或个人一种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不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属性的、不会产生经济效益的不是资产的资产(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的损失资产);或是企业或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其交换价值属性不够明显的,使用价值属性不够突出,无法用货币计量、未来不能持续带来收益的网络数字化虚拟物(如QQ币,比特币等);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从本质上说,虚拟资产并不是资产,而是企业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按照权责发生制和会计配比的要求,暂时作为资产进行核算的部分,这种虚拟资产不具有使用和交易价值;

      从网络的角度看,虚拟资产同时又指向网络世界中的具有专用属性的数字化虚拟物,如QQ号、MSN号、微博号、邮箱和虚拟货币等;根据虚拟资产内容的不同,其可以分为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等;娱乐消遣类数字资产,如Q币、盛大点券以及王者荣耀皮肤等;又可以分为在线学习类数字资产例如网课、视频、音讯等;还可以分为概念产品例如数字货币、消费积分等;由于这种虚拟物主要是网络的基础工具,虽具有一定的使用和交换价值,但其交换价值属性不够明显,不能(也不宜)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
     虚拟资产就是一种不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属性的,不能持续带来经济效益的不算是资产的虚拟物,理论上,不能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也不能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投资买卖“。

      将数字资产等同于虚拟资产,是极其错误的;

2)、 虚拟资产不具有可供交易的属性:

 虚拟资产就是一种不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属性的,不能持续带来经济效益的不算是资产的虚拟物,理论上,不能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也不能“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投资买卖“。

 如果人为刻意曲解地把以比特币BTC为首的不够资格称“币”,却自称“币”的特殊虚拟物,通过恶意买卖炒作而演变成为一种“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并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投资买卖”甚至当成“具有为货品或服务付款、清偿债务”的不配视为“虚拟资产”的虚拟物,视为“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而成为一种可供投资用来赚取差价的,不具有使用价值却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异类虚拟商品,是错误的,是严重违背经济规律;

       事实上:

 比特币BTC只是一种凭空想象出来的,没有经营主体,没有信用基础,没有任何实物支撑的,毫无价值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制造泡沫),借助或盗用区块链去中心化概念(事实上是由自称是中本聪的人在维护控制的系统)炒作起来的,被一群昏了头的、且极度贪婪的”看起来怪怪的“币圈人通过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所谓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的恶意频繁无序地炒作而产生的一个几乎没有基本面可言且无法估值的虚幻的三无产品(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是不具有投资或交换属性的。

 比特币BTC充其量就是一种被迷失的群体用来买卖赚取差价,骗取那些后知后觉的普通人血汗钱的特殊虚拟物,一种被别有用心的人群用于贪污、洗钱、绑架勒索、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工具;

 比特币BTC经过十几年的跌宕起伏后至今并没有达到当年创始者“希望成为一款取代中心化政府货币的具有货币价值属性的虚拟货币”的预期,并没有成为全球通用支付手段,而且是很不争气地至今没有对罪恶的银行系统构成任何威胁和挑战,依然丢人现眼地、卑微地被尽管已经丧失人心的银行鄙视欺凌且处处被卡脖子,没能够让比特币持有者扬眉吐气,悲哀地沦落为被恶人用来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洗钱犯罪、收割韭菜、赚取差价的工具,从而使公众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值认知逐渐由模糊走向失望,动摇整个数字世界的根基。(详见:比特币BTC泡沫经济的制造者);

三、基础概念

      1、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是一种数、数量、数字形式的事实,是凝结于人类劳动的商品中的价格尺度,能够公正且适当反映商品、服务或金钱等值的总额;

      2、资源,指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的总称。资源,可分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两大类。前者如阳光、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动物、矿藏等;后者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以及经过劳动创造的各种物质财富等。

      3、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一种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具有价值属性的有形具有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现实世界里的房地产、汽车、设备等实体资产或无形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发明创造、软著、专利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荣誉称号、奖状、特权、商誉、社会影响力、名人效应乃至被公众认可的思想、理念等)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

       资产按照流动性可以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如固定资产、修理、改建支出等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

     4、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的过程,是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

        5、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

       6、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劳动产品(《资本论》卡尔.马克思),商品是市场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并且在未来能持续的带来收益,商品一定是资产,但资产未必全部是商品。

       7、数字化商品: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把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信息、有形或无形资产用一系列二进制码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建立起适当的数字化模型,并以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其价值制定其价格,在线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给消费者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8、新经济形态是指相对于传统经济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它建立在信息技术革命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力图改变传统产业的竞争格局提升经济社会的全球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催生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生产和经营模式。

      9、信息技术革命是以信息技术为主的一系列技术密集型工业压倒了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资本密集型工业,并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打入国内外市场,使社会经济结构产生了新的变化。

     10、要素:是行生产经营动时质资料生的最基本要素;

      11、代信息网:是指通过计算机、通信技和网络协议等手段将各种信息源和数据接起来,实现信息传输、存理和用的一种技架构;

     12、数字技术:是指借助算机信息编码压缩、解转变为制数字代的技术;

     13、信息通信技术:指通过电<电话线和无线信号>算机以及必要的件、中件、存听系集成的作用,使用够访问、存传输和操作信息的技术;

     14、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重点提示
 
       本文只用于向主动要求了解项目信息的特定对象参考使用,并不构成未来任何投资指导意见,也不是任何形式上的合约或承诺

       截止到本文发布日,C&E对数字经济概念还在继续探索学习中,其哲学理念,经济概念,市场应用等关键要素可能经常且频繁的更新和变换。

       尽管本文中包含了数字经济理念的最新关键信息,但并不绝对完整,也不一定是正确,且仍会被C&E的开发和运营团队为了特定的目的而不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C&E,2024年9月19日财经视点